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北京安太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2-22 16:29:00
一、审理前:1、登记2、立案受理3、不予受理4、庭前调解。二、开庭审理。三、裁决。四、执行:1、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2、申请费用3、申请期限4、执行机关。
发生了劳动争议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申请呢?需要当事人提交哪些材料呢?劳动仲裁收费吗?这些问题您是不是都知道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程序问题。

一、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审理前

1、登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庭前调解

(二)开庭审理

(三)裁决

(四)执行

1、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

线索,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方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费用

当事人申请之时不需要预交执行费。

3、申请期限

一方或者双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4、执行机关

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二、不服裁决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