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官司的审理时间因审判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如果选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如果案件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还需要再次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劳动纠纷的起诉期限通常为十五日。
1.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如果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存在法定违法情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如果受委托代为起诉,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是关于劳动纠纷官司的审理时间、起诉期限以及诉讼所需材料的介绍。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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